重新分配/缺席以防止因工作场所暴露而传染
本政策适用于: 全体教职员工
目录表
I. Policy
经证实的工作场所暴露(由大学卫生服务或员工健康部门确认,当教职员工根据以下指导方针与他们联系时),可能构成将传染病传播给患者的直接和紧迫威胁, 学生或雇员, 他或她的部门主管可能会直接或间接要求, 根据雇员健康处或大学健康处的建议(1), 远离病人, 学生或其他员工或被重新分配到指定的时间内的替代职责,以避免传播感染的风险.
因病不能工作的员工应跟随 政策337:病假计划, 政策340:带薪休假(PTO) or 政策339:短期残疾计划 as appropriate.
(1) 医院员工和在第40分部工作的员工, 60, 90, 91号和92号(医疗中心司)将负责员工健康. 10、20、21、22、23、30、70分部的员工. River Campus, 中央行政部门和医疗中心以外的其他部门将归大学卫生部门管理
II. Guidelines
A. 本保单项下的付款仅可在以下情况下启动 all 已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 个人通常感觉良好(没有症状或生病),能够工作.
- 个人有工作场所暴露,对病人构成传染的威胁, 学生或员工,并且该暴露已被员工健康或大学健康服务验证.
- 由负责的管理员确定临时, 选择任务, 没有严重传染给病人的危险, cannot be arranged and 远程办公是无法适应的.
B. 在符合上述所有标准的情况下,个人应获得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或薪金(包括适用的轮班差异). 基本工资或薪金应持续到雇员健康或大学健康服务部门建议该个人可以重返工作岗位为止. However, 根据这项政策, 未经员工健康或大学健康服务部的额外审查,个人的基本工资或薪金不得持续超过30天.
III. Procedures
A. 当个人报告经证实的工作场所接触可能造成传染威胁时, 主管/部门主管必须首先考虑并与个人讨论部门和/或单位的重新分配职责,包括在家工作(远程办公)的能力。.
B. 如果调动工作或远程办公是不可行的, 主管/部门主管必须致电员工健康部门 (585) 275-6040 或大学保健处 (585) 275-2662 和护士谈谈受影响的人. 护士将确认接触或疾病是由工作场所引起的,并确定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将传染病传播给患者的潜在威胁, 学生和/或员工.
C. 如果暴露是由员工健康或大学健康服务(e.g. 工作场所暴露的测定), 没有其他的任务可以安排, 缺勤记录应注明请假时数或天数,小时工使用“CNH”报时代码,受薪员工使用“CNS”报时代码 & 劳动报告系统.
D. 正常营业时间后(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m. to 5 p.m.)或周末, the employee may be reassigned according to recommendation of the on-call Infection Control Staff (see Infection Control Manual for guidance); or may be excused until Employee Health 或大学保健处 reopens.
See also:
- #339短期伤残计划
- 带薪家庭假(PFL)
- #271工人赔偿保险
- 大学紧急信息
- SMH Policy 7.8流感暴露和爆发计划
- SMH Policy 7.6工作限制表